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第31部分:供火并施加冲击的试验程序和要求 额定电压0.6/1kV及以下电缆 |
英文名称: | Tests for electric or optical fibre cables under fire conditions - Circuit integrity - Part 31: Procedures and requirements for fire with shock - Cables of rated voltage up to and including 0.6/1 kV |
中标分类: | 电工 >> 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 >> 电缆及其附件 |
ICS分类: | 电气工程 >> 电线和电缆 >> 电缆 |
发布部门: |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|
发布日期: | 2008-12-31 |
实施日期: | 2009-11-01 |
首发日期: | 2008-12-31 |
作废日期: | |
主管部门: |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|
提出单位: |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|
归口单位: | 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|
起草单位: | 上海电缆研究所、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、上海胜华电缆(集团)有限公司等 |
起草人: | 龚国祥、盛业武、闻金海、陆技才、薛元洪、钱晓娟、夏亚芳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9-11-01 |
页数: | 12页 |
计划单号: | 20073994-T-604 |
适用范围
GB/T1921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0.6/1kV 及以下需要保持线路完整性的电缆在特定条件
下燃烧并受到机械冲击的试验程序和性能要求,并规定了供火的时间。本部分打算用于外径大于
20mm的试验电缆。
本部分规定了试样制备方法、连续性检查装置、电气试验程序、燃烧电缆的方法和机械冲击产生的
方法,并规定了试验结果的评定要求。
本部分适用于低压电力电缆和具有额定电压的控制电缆。
注:虽然本部分适用范围仅局限于额定电压0.6/1kV 及以下的电缆,但当制造厂和买方同意,并配备合适的熔断
器后,本程序也可用于额定电压3.3kV 及以下的电缆。
前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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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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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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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电工 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 电缆及其附件 电气工程 电线和电缆 电缆